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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日常生活研究为什么需要实践民俗学的先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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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简介】户晓辉,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的理论研究,出版专著、译著多部,发表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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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十年来,中外民俗学的关注重点已经从民俗事象转向日常生活。要想深入理解这些变化并且使其成为一门现代学科,民俗学就不能满足于单纯经验性的认识和反思,而是需要在方法论和思维方式上经历一场“哥白尼革命”。为此,实践民俗学应运而生。它试图以康德哲学为转型后的学科奠基,改变学科固有的惯性思维,以理论的概念思维方式对日常生活转向加以先验反思。这不仅颠覆了传统民俗学的理念,而且把民众的理性目的当作学科目的,推动日常生活实践的文明化和现代化,由此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化和现代化,使民俗学成为一门有理有据、有理念的现代科学。

【关键词】日常生活;先验反思;康德;实践民俗学

一、民俗学何以不可缺少康德

近几十年来,中外民俗学的关注重点已经从民俗事象转向日常生活。与此相应,美国越来越少用“民俗学”作为学科名称,德语区国家干脆不再用之。2024年11月上海大学召开的“民俗与日常:现代民俗的理论与方法”学术研讨会也直观地表明,当中日两国原先被视为不入流的日常生活研究纷纷成为主流时,民俗学的确已经“换了旧山河”。

面对这样的转换,不同学者看出了不同的问题。例如,高丙中看到,仅仅认识到从“过去”(遗留物)向“当下”(生活文化)的时间转变仍然是不够的,还要考虑日常生活的概念能够给民俗学带来哪些新的可能性。刘晓春指出,民俗学的日常生活研究,并非以日常生活为对象,而是以日常生活作为目的和分类的方法,以便在后传承时代重新把握现代社会中的民俗现象。李向振认识到,研究对象的转变既不一定意味着学科转型,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科危机。如果既没有重新确定总体性的问题意识,也没有在最现实的层面拥抱日常生活,民俗学就难以成为面向现代性的学科。

以上洞见颇具启发性,但若想从实践上进一步理解日常生活转向并通过这种转向实现民俗学的学科转型,还须在方法论和思维方式上经历一场“哥白尼革命”。为此,实践民俗学应运而生。它改变学科的惯性思维,以理论的概念思维方式对日常生活转向加以先验反思,不仅颠覆了传统民俗学的理念,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难度。因此,实践民俗学既知音难觅,又引起不少无感和反感。尽管鲍辛格早就对民俗学界敌视理论的态度及其原因做过批判,但时至今日,这种局面仍未根本改观。如果说“对象不能通过它的可以直接看到和感觉到的现象来规定,对象必须迂回地通过它的概念来把握,这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那么,这种“老生常谈”在我们的不少研究领域还无从谈起。

理论研究既要走出感性具体的舒适区,也要挑战思维定势。多数人并不想这样做,因而并不明白:不理解思想就难以理解现实,没有理论则难以拥有思想。什么样的理论出什么样的思想,也就理解出什么样的现实,并且相应地开辟出什么样的现实。正如恩格斯早就指出:
经验的自然研究已经积累了庞大数量的实证的知识材料,因而迫切需要在每一研究领域中系统地和依据其内在联系来整理这些材料。同样也迫切需要在各个知识领域之间确立正确的关系。于是,自然科学便进入理论领域,而在这里经验的方法不中用了,在这里只有理论思维才管用。但是理论思维无非是才能方面的一种生来就有的素质。这种才能需要发展和培养,而为了进行这种培养,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办法。

实际上,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对一切理论思维尽可以表示那么多的轻视,可是没有理论思维,的确无法使自然界中的两件事实联系起来,或者洞察二者之间的既有的联系。在这里,问题只在于思维正确或不正确,而轻视理论显然是自然主义地进行思维,因而是错误地进行思维的最可靠的道路。

自然科学家尽管可以采取他们所愿意采取的态度,他们还得受哲学的支配。问题只在于:他们是愿意受某种蹩脚的时髦哲学的支配,还是愿意受某种建立在通晓思维历史及其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形式的支配。

这里所谓的“辩证法”,也包括康德和黑格尔的理论思维方式。尽管恩格斯说的是“自然科学家”,但社会科学家和人文科学家又岂能例外?是否重视理论思维的区别在于,是受“真哲学”还是受“伪哲学”的支配,即恩格斯所谓“思维正确”还是“不正确”;是自觉主动地受“真哲学”支配还是盲目被动地受“伪哲学”支配,即恩格斯所谓是受“理论思维形式的支配”还是受“时髦哲学的支配”。不理睬哲学或辱骂哲学,非但不能“从哲学中解放出来”,而且“不能不受惩罚”,那就是在“时髦哲学的支配”之下“自然主义地进行思维,因而是错误地进行思维”。但“发展和培养”理论思维的方式只有一种办法,即“学习以往的哲学”,舍此无他。可惜,不少学者在并不知道什么是理论思维的时候就先入为主地将其拒之门外,宁愿追求知识的精致平庸和技巧的花样翻新,对细枝末节一丝不苟,对大是大非稀里糊涂。即便承认学科不能只有经验,也不承认还需要以哲学为基础的理论,以至于“会嫌弃这种研究:太耽溺于说理”。殊不知,即使理论研究者做得不好,也“只能讥笑这个人,但不能讥笑科学”,因为个人的成败得失与理论思维是否科学并非一回事。

从实践民俗学的立场来看,其一,学科的经验并非只有感性经验,还要有现象学意义上的经验,即能够直观事物本质的经验,更要有实践的“经验”,这种“经验”不是为了理论认识和实用技巧,而是为了理性实践。为了理论认识和实用技巧的经验基于过去,遵循的是自然因果关系。为了理性实践的“经验”基于现在和未来,遵循的是理性的目的与手段关系。其二,民俗学的理论研究必须具有脱离经验、不依赖于经验的概念思维,因为理论思维恰恰在很大程度上要借助于抽象的概念思维。

正是在锻造概念思维和现代思想方面,康德为实践民俗学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启发和助力。因为他的思想意义超出了哲学范围,涉及人类最根本的问题,既能够深掘人性的光明面与黑暗面,又敢于直面人性的高地与深渊。康德哲学思考的问题,正是民俗学在转向日常生活之后必须面对的问题;康德哲学的理论深度和广度,给实践民俗学理应立足的高度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思想源泉。康德对现代世界的观念启蒙和思想揭幕影响深远,对现代的知识类型划分以及学科划分贡献良多。如果说“超过康德,可能有新哲学,掠过康德,只能有坏哲学”,那么,转向日常生活之后的民俗学要在理论上能够立足,就不能“掠过康德”。因为康德是现代思想与古代思想的分水岭,不理解康德也就难以从根本上理解现代理念,正如不了解胡适、刘半农等一代学者的新理念,也就难以深入理解中国现代民俗学的思想启蒙一样。可以说,缺乏康德奠基的现代理念,就缺乏现代民俗学的思想基础,就缺乏学科赖以生存的核心凝聚力,也就难以自觉地为现代民俗学的理念做出清晰的理论划分和完备的逻辑论证。即便专业知识再精深、再广博,也仍然是盲目地“跑马圈地”、各自为政和单打独斗。其一,正如恩格斯所言,民俗学在转向日常生活之后,迫切需要依据实证知识材料的内在联系系统地整理这些材料,由此确立知识领域之间的正确关系,这当然需要康德确立的理论思维方式。其二,只有站在康德对知识领域的先验划分立场,才能超越实证知识材料的限制,减少理性和逻辑的误用,不仅让认识的归认识、让实践的归实践,而且让经验认识服从于、服务于理性实践。只有这样,现代民俗学的理论建构才能达到应有的高度。其三,当我们把“现代人”看作理念认知而不是时间(时代)认知时,对现代人而言,康德是必修课;对转型后的民俗学而言,康德有助于我们理解什么才是现代人和现代理念,防止在构建学科范畴时出现“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的情况。正因如此,中国民俗学乃至中国社会最异质却最需要学习的是康德为全人类论证出来的理性原则、社会框架和文明方向。

从实用角度来看,康德至少在两种意义上是我们的必需。

首先,从方法论上说,转型之后的民俗学需要康德的先验方法来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从康德那里,我们既可以学习形式逻辑,也可以学习演绎逻辑和先验逻辑。要想正常思维和正确思维,我们就必须弥补这些方面的短板。康德教导的,不是知识的盲目扩充而是划分知识的先验方法,不是知性的聪明而是理性的智慧。他让我们懂得:见识比知识重要得多,世界知识比地方知识优先得多,远见卓识比学富五车可贵得多。康德提供的不是经验知识和小聪明,而是如何做世界公民(Weltbürger)的大智慧,是如何在知性上成年和自我启蒙的世界知识(Weltkenntnis,相当于world knowledge,这不等于knowledge of the world,即不是关于世界的知识,而是世界性的知识)。当多数人仅限于用局部知识来思考问题时,康德能够从整体看局部并且指出,“总体知识如果是应当由哲学来整理和引导的话,就总是走在局部知识的前面:没有哲学,一切获得的知识就只能被当作零碎的摸索,而不能被当作科学”。同样,研究日常生活不仅需要先行的总体知识或普遍知识,更需要世用目的论的先验理念和自由立场。我们主张的不是直奔日常生活,而是先为日常生活创造实践的前提条件。康德的世用人类学就是从理性与自由的先验设定条件出发对人的各种目的做出理性排序和整体揭示,从逻辑必然性方面点明人的终极目的及其实现路径,由此对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准则做出符合实践理性法则的普遍规定。这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经验研究各自为营的分散格局,而且为各门学科指明了应当服务于自由目的的理性方向,这也是现代社会的一致目标。这也就是费希特说的:“我们的一切研究都必须着眼于人类的最高目的,着眼于我们作为其成员的类属的完善,并且必须从受到科学教养的门生出发,就像从中心点出发那样在周围传播一种最高意义上的人道精神。”

正是基于这样的哲学思考,实践民俗学既不满足于研究场域的频繁转移,也不止步于研究对象的单纯变换,而是用理论思维方式对日常生活转向的目的条件加以先验反思,并基于康德哲学为学科重新奠基,改变思维定势,使民俗学成为一门有理有据、有理念的现代科学。

其次,从研究对象上说,传统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遗留物,与“自由”概念无涉,也无所谓自由不自由。但转向日常生活之后,“自由”不仅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核心概念,而且是日常生活的目的条件。这就越发使我们在理论素养上不能“掠过康德”,因为唯有康德的哲学体系以自由为拱顶石。康德论证自由问题所达到的细致、深入、清晰、系统和完备程度,罕有人至。是否“掠过康德”的一个重要体现就在于是否意识到:自由既是人、哲学和社会的核心,也是现代理念的核心与现代社会的标配。这是康德最重要的现代性价值。

当然,康德并非完美无缺,他有一些讲得不太好、来不及讲却开启了思考方向的重要问题,需要我们接着讲。例如,康德推论出来的实践法则就需要结合国情与民情深入浅出地讲。只有个体意识从集体意识中脱颖而出并且觉识到个体的自由、尊严与权利不容侵犯,才能让实践法则得到普遍唤醒和明智运用,才能在不妨碍彼此自由的前提下让自由获得最大限度的实现,才能为现代性制度培养必备的个体素质,由此改变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工于心计、和稀泥与无原则的习惯心态。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人们关注更多的是利益(内容)之争,而非规则(形式)之争;更多的是小群体的行为准则,而非全人类的实践法则。这就给我们理解并融入现代性带来了非同小可的难度。在这个意义上讲,自由是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用实践法则进行自我教化、文明化和道德化的内在过程。民俗学是离这个过程最近的学科之一。如果不能有助于提高人们对自由、尊严与权利的觉识水平和实践能力,而是一起淡忘甚至逃避这些目的论问题,那么,即便转向日常生活,民俗学又能为普通民众做什么?如何对现代化进程有所贡献?如果多数民俗学者都不关心、不思考日常生活正常化和正当化需要什么样的必备条件,那又怎么可能确立理性的实践理念,以促进人类追求正常的、正当的日常生活为学科目的?如果民俗学要成为一门现代学科,就不能忽视这样的问题。康德哲学的目的论原则也启示我们,在思考民俗学的现代性理念时,必须思考这样的问题。

二、先验反思的客观要求

要为现代民俗学确立理性的实践理念,就需要对日常生活转向的目的条件(即自由、尊严与权利等现代性问题)加以先验反思并及时回应如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内在学理的目的要求

民俗学长期研究的是遗留在现代社会中的原始习俗和古老观念,把“民”视为现代性的他者,把“俗”看作现代性的反面镜像,并借助这种否定关系来界定“民”和“俗”。对现代性思想根源——以康德为代表的重视人类自由、尊严与权利的现代理念——的忽视,使学科视域受到很大限制,并且演变出见物不见人和经验实证的研究范式。

要从根本上反思这些范式的局限,首要的理论武器是深刻理解现代性的康德,因为“康德拉开了现代的大幕”。康德启示我们,在转型之后,只对学科传统进行拾遗补阙已然无济于事,必须改弦易辙,让民俗学“从传统之学、经验之学转变成为一门涵濡历史性与现代性,兼具生活活力与理论根脉的现代社会科学,以推动民主、自由等现代价值和理念的社会实践”,这也意味着让民俗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学。只研究现代社会里的现代现象,并不意味着民俗学就从“过去学”转向了“现在学”,也并不意味着它就能够自然而然地变成现代学。从实质来看,现代学不仅是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的现代化,更是研究目的和研究理念的现代化。只有用现代意识反思学科对象、用现代理念重构学科目的,民俗学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学科,才能对现代化进程有所贡献。要达到这样的目的,仅有从民俗事象转向日常生活的质变并不足够,更要有学科目的和学科范式的质变。在学科范式上,需要从经验认识的方法转向理性实践的方法;在学科目的上,需要由经验认识的目的转向理性实践的目的。后者不是通过直接观察、简单归纳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实用目的得出的平均数,而是经过先验反思和超验还原之后必然得出的普遍目的。

正因如此,实践民俗学与传统民俗学的目的不同,它不再为了经验认识,而是为了理性实践,即为了把普通民众的理性目的当作学科目的。这并非来自直接观察的偶然知识,而是需要通过先验反思和超验还原得出的必然结论。如果学科目的仅限于经验认识,民俗学就难以对当代中国乡村建设乃至现代化进程有多大贡献,也与前现代的风俗研究没有多少区别,甚至“就会步前现代风俗研究的后尘,重新沦落为外在目的之学的手段(方法)之学”。由于只服务于不同的经验认识目的,所以,无论古代的采风问俗还是现代的“到民间去”,甚至当代规模庞大的田野调查(包括非遗普查活动),传统民俗学研究都未能在乡村社会的整体认知、学理建构和人文关怀等层面发挥效用,对国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以及乡村文化传承的价值建构、社会培育等问题也影响甚微。只有将普通民众的理性目的与学科的实践目的统一起来,甚至将二者视为同一个目的,民俗学才可能成为一门伟大学科。实践民俗学恰恰要使学科的理性目的与民众的理性目的合二为一,即促成有道德的人、成就习俗(文化)的道德性,由此使传统民俗学转变为现代民俗学。经过实践目的论的根本转换,民俗学的日常生活转向才能从偶然的时过境迁变成经过慎重选择的理性转型。同样,通过将民众的目的与学科的目的统一起来,民俗学的日常生活研究才能如恩格斯所言,从被动的、盲目的时尚选择变成主动的、理智的学科追求。在转向实践研究并且将普通民众的理性目的与学科的理性目的视为一体之后,民俗学才能真正参与现代化进程,才能对日常生活质量的改善与提升有所贡献。由此,实践民俗学也就完全不同于前现代风俗研究:它不仅以民俗对象为手段(方法),同时也始终以民俗对象为目的,而前现代的风俗研究并不是以民俗对象为目的,而是以民俗对象为手段(方法),仅有民俗对象以外的其他目的(供“御览”以“资治”),因而担当不起“民俗学”之名。只有在以民俗对象为手段的同时也始终以民俗对象为目的的实践民俗学,才称得上真正的“民俗学”。

(二)日常生活的逻辑要求

对日常生活转向的反思,不能只看日常生活的现象,不看日常生活的前提条件。因为日常生活的前提条件,即自由、尊严与权利,本就不是经验问题,而是作为经验之条件的先验问题和超验问题。如果只用经验认识的方法,就会遮蔽这些最根本的先验问题和超验问题。所以,实践民俗学不满足于经验的为什么,还要继续追问先验的、超验的为什么。它运用的康德哲学实践法则——“每一个理性存在者都应当决不把自己和其他一切理性存在者仅仅当做手段,而是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做目的自身来对待”——就是从先验的自由推论出来的客观条件,并非根据经验归纳出来的主观条件。这个法则看起来并不复杂,但到了康德才被先验地推论出来,且殊难做到,因为我们常常把自己和他人仅仅当作手段,全然忘记每个人也是目的。实践法则意味着,人并非他人实现自由、尊严和权利的对象,只有具备自由意志、尊严意识与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才是现代人或真正意义上的人。能否坚信、坚守这一实践法则,是人类能否从古代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根本标志,也是文明与野蛮的分水岭。在违背实践法则的情况下,人类难以摆脱丛林法则,不要说正当的日常生活,即便正常的日常生活,都将失去必要的逻辑前提和实践条件。

要认识到这些方面,除了经验认识立场的变换之外,更要经历实践意识的根本转变,即不再只从经验现实的认识出发,而是从实践应当具备的目的条件出发或者从实践法则出发,以此为实践目的来进行学科实践和民俗实践。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因为混乱的现实源于混乱的思维或康德所谓知性的不成熟状态(Unmündigkeit,或译“未成年状态”“受监护状态”)。人们的日常生活飘摇不定而且缺乏安全感,一个很重要的内在原因就是人们只追求日常生活的偶然性和经验实证意义上的相对普遍性,不知道、不理解也不想理解日常生活的必然性。日常生活总要不断地决策,理性的决策方式让我们过上理性的生活,在不违背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福祉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非理性的决策方式让我们过的是非理性的、乏善可陈的日常生活。如果一直处于不成熟状态或受监护状态,那么,无论有多大年纪,我们在知性上就仍然是未成年人,就难以产生利他才能利己的公共思维和真正的公共精神。这样一来,一方面,人际诚信就会产生危机,甚至陷入彼此防范和坑蒙拐骗的互害模式;另一方面,公序良俗也难以名副其实,更不要说为它们找到客观标准。这样的日常生活既没有奔头,也没有盼头,常常让人们百无聊赖、得过且过,连正常都谈不上,何谈正当和良善?这样的熬时间、混日子,甚至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只能算动物式的生存,并非现代人应当拥有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自由、尊严与权利得不到根本保障,日常生活缺乏必要的逻辑前提,人们就会感到活得窝囊、憋屈,甚至感觉活得不像人、不是人。传统民俗学研究对此束手无策,实践民俗学的先验反思则有助于让民众个体明白:要想过上正常的、正当的日常生活,批判性思维与康德式的公共思维方式并非可有可无,因为它们能够启发人们自己做出合理的选择,过上理性的生活。所以,康德式先验反思是研究日常生活的逻辑前提和实践条件。

(三)社会条件的现实要求

在日常生活转向之后,民俗学与现代性的关系从无关变为有关,这意味着学科与自由、尊严与权利等现代性问题从以往的可以视而不见到现在的必须直面挑战。这也是从古代人变为现代人的核心问题,因为不思考、不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尊严与权利,不仅难以有正常的日常生活,也难以成为现代人。实践民俗学有助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驯服唯我独尊的霸道基因,摆脱知性的不成熟状态(未成年状态或受监护状态),养成尊重自己与他人平等权利的意识与习惯,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理性的生活方式,提升全社会整体的生活品质。通过实践民俗学的概念建构,我们能够并且应当在日常生活的研究与实践中进行自我启蒙和观念实践,通过个体人格的培育和平等权利的维护来提升生活质量,通过自身权力的理性管理间接助推制衡、驯服公权力的社会进程。这些是传统民俗学不曾考虑也自认为不该考虑的新问题,更是它没有能力提出和回答的新问题,却是民俗学在起源时就潜藏着却一直被耽搁了的老问题,也是现在和未来应当重新理解的学科使命和应当重新发扬光大的新命题。

在很大程度上,正因为对老问题的耽搁和对新命题的忽视,我们的人观还没有经过康德式现代理念的先验反思和理性重构,也就没有经过充分的现代化洗礼,而是长期处在跟不上现实要求的落后状态。因为传统民俗学着眼于具体时空中的群体,只是把特定时空的群体作为直接观察对象,很少考虑他们是否具备抽象的人的实践条件,很少反思怎样才能真正把他们当作真正意义上的人来对待。实践民俗学则按照先普遍(属)、后特殊(种)的逻辑顺序对这一思维习惯做了一个颠倒,即首先考虑“民”能否成为人的(经验的以及先验的)实践条件,这些条件才是人之为人能够通约的普遍东西。也就是说,我们应当先把不同地区、不同族群的人看成普遍的人,然后再把他们看成特殊的人。先保障我们大家可以通约的共同东西,然后再说特殊的东西。这样按照逻辑顺序来思考问题,遵循的是理论思维和概念思维的方式,这种方式的顺序与经验认识的顺序往往是相反的。这就好比说,在感觉上是“中国人”优先,在逻辑上却是“人”优先,即先有“人”才有“中国人”。对经验认识和理性实践做出区分的原因之一在于二者的顺序恰好相反。经验认识的顺序是感性→概念→原理,理性实践的顺序则是原理→概念→感性。因为无论理解理性实践还是直接进行理性实践,涉及的都是道德能力,而不是认识能力。换言之,实践并非理性与对象的关系,而是意志的原因性,因而必须从不受经验制约的自由因出发,然后对这一意志的决定原因产生一些概念,继而确定这些概念在对象、主体及其感性上的运用。所以,实践法则(道德根据的自由规律)必然成为实践理性的出发点。这既是实践认识的顺序,也是理性实践的顺序。所以,我们才说康德式的先验反思是研究日常生活社会条件的现实要求。

正因如此,实践民俗学才有单独提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以文明理念看文明现象

整体而言,思想上的人观与社会上的人文环境互为表里。只有人观的变化才能带来人文环境的根本变革。康德对人性的深刻剖析与敏锐洞察表明:忽视或夸大人的有限性都不是正确的人观,必须同时正视人性的高地和深渊。如果没有对实践法则的充分理解和坚定信念,即便有一些相对普遍的准则(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也并非真正的实践法则;即便这些准则在日常生活中产生了偶然的、不确定的善行,也不一定是道德行为。况且,在没有普遍目的和统一标准的情况下,人们各行其是,人与人之间缺乏适当的边界,情感绑架和道德绑架就在所难免。在这样的条件下,人们彼此很难以人相待,自由、尊严和权利得不到相互保障,更得不到公权力的保障,怎么可能有正常的、正当的日常生活?正因如此,日常生活的研究与实践才需要将思维定势转变为康德式的公共思维方式,将实践法则作为底线伦理和道德目的。这是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也是文明再造和公共领域建设的核心任务。如果只对现象、感觉和经验进行拾遗补阙,民俗学就很难参与文明再造的现代化过程,更遑论有所贡献。而且,在现代理念既没有达成共识也没有得到落实的情况下,人们终究会陷入莫衷一是的相对主义局面而难以自拔。

实践民俗学的日常生活研究旨在让普通民众敢于、善于公开地使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能力并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只有这样,私民才能变成公民,由此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这就需要通过日常生活实践和学科实践进行自我启蒙与相互启蒙,为普通民众维护自身的自由、尊严与权利培养自觉的意识、创造文明的条件。这里的“文明”概念,不能仅限于民族主义层面,而是需要从民族主义上升到世界主义、从特殊文化上升到普遍文明的高度。我们不能把“文明”现象与“文明”概念混为一谈。而且,“文明”概念也不只是经验范畴和历史范畴,还应当是理论范畴和哲学范畴,即作为理论范畴和哲学范畴的“文明”概念应当是作为经验范畴和历史范畴的“文明”概念的基础。没有这样的基础,“文明”概念就会成为随着经验和历史变动不居、漂浮不定的东西,就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概念。

进而言之,作为理论范畴和哲学范畴的“文明”概念还应当是作为经验范畴和历史范畴的“文明”概念的实践理念。用这样的理念概念研究和反思日常生活的“文明”现象,就不仅是在相对的“文明进程”中考察日常生活现象,而且是在以实践法则为共同目的与普遍标准的“文明”理念之下进行日常生活实践和学科实践,这样才能真正使民俗学与现代性的关系从对立转向融合,也就是从现代性的对立者转向现代性的建设者,这可谓翻天覆地的变化。此时的“文明”概念也发生了根本转变:此前通常以现在为标准衡量过去,以现在代表文明,以过去代表不够文明或不文明,这时的“文明”只是时间上相对的经验范畴和历史范畴;此后则应当以现代理念为普遍标准,由此打破单纯的时空限制,这时的“文明”则是绝对的理论范畴和哲学范畴,实际上代表一种现代理念。古今中外曾经的文化和文明都需要在符合、至少不违背现代理念的条件下才能称为真正的文明。如果不符合,就是不文明;如果违背,就是野蛮。在不文明和野蛮的条件下,日常生活的正常都难以设想,遑论能否正当。

总之,现代理念也是实践法则的根本体现。只有遵循这样的普遍法则来反思和实践,民俗学的日常生活研究才能成为真正的现代学,才能对现代化进程有所贡献。由此,实践民俗学才可能推动日常生活实践的文明化和现代化,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化和现代化。

(注释及参考文献见原文)
原文来源:《民俗研究》2025年第3期 https://mp.weixin.qq.com/s/ACi5YuTiPFQ7pQ8kJSN4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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