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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施爱东

【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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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4 13: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老朽愚钝,待弄明白宗迪兄的意思再答复.
发表于 2006-1-4 20: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戈兰 于 2005-12-8 10:32 写道: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漏,这事没完。

如果真能完,在下倒要说你俩是绝代双娇啦!
顺便一顶:没有人文关怀的人文社会科学,会是怎样的呢?
发表于 2006-1-4 21: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佩服!!!!
发表于 2006-1-4 21: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吕微 于 2006-1-4 13:14 写道:
老朽愚钝,待弄明白宗迪兄的意思再答复.


     嘻嘻,俺非敢跟老大叫板,也非敢逼老大回答,只是把读了老大的帖子之后的一些思绪和盘托出。俺不像那施大官人,软硬兼施地拉着人打官司。由不得人纳闷,这施大官人是不是在通州府承包了快活林还嫌不够,这通州府的县衙竟也给他们家霸占了不成?
    老大长帖中的意思,我大都同意,只是老大把主体及其主体间性问题作为思考民俗学可能性的逻辑起点,我认为可以商量。
    主体及主体间性是现代性的产物,工业革命和科学革命一方面把自然从农耕时代人类相依为命的家园变成了供人类开采利用的自然资源,导致人与自然的分离,人成为与自然客体对立的“主体”,另一方面瓦解了植根于地方乡土共同生活的传统社区和传统文化,导致人跟他人的分离,使人成为孤独无依的“个体”,人的主体化和个体化其实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其原因都是工业化对地方社区和乡村传统的破坏,工业化硬把人从其世世代代安居乐业的身体和精神家园中剥离出来,抛到了苍茫无边的现代性“荒原”上,在给人带来前所未有的自由的同时,也让人陷于无所适从、无所皈依的焦虑之中(中国目下似乎正在经历着一个与此类似的历史变局,农民离土、乡村败落、传统断裂、风俗风流云散)。而人文和社会科学的兴起与发展,兴许正与试图克服这种现代性焦虑的努力有关,至少对于民俗学来说是如此,正是工业化导致的家园的瓦解、传统的断裂、风俗的颓坏,让那些因其平凡、庸常而致使人们尽管一直置身于其中却习焉不察、习以为常的传统、风俗引起人们的关注,——平凡、庸常的东西因为太为人们所熟悉因此反倒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只有当它面临危机甚至消失之后才后引起人们的关注,因此才会成为一般人谈论的话题、思想家忧患的对象和学者研究的课题,只有失去的才是最美的,才是令人眷恋和引人注目的。正是这样一种历史情境,才使以对民俗的记录、收集、研究和阐释为目的的民俗学成为必要并成为可能。作为西方民俗学精神源泉的德国浪漫主义就是在这样一种历史情境刺激之下兴起的思想运动(如果说启蒙主义是现代民俗学之父,那么,不妨说浪漫主义是现代民俗学之母)。现代民俗学在其诞生之际,所置身于其中的是现代性的历史境遇,但它所关注的对象却是被现代性抛在后面的地方性传统,因此,可以说,民俗学的姿态,正如浪漫主义一样,是站在现代、回望过去,立场是现代的,目标却是前现代的:现代性所导致的主体性的觉醒为民俗学敲响了开场锣鼓,使民俗学的大戏正式登场,但民俗学的戏台上唱的戏文却是曾经在前现代的土台路歧、勾栏瓦舍所上演的荒腔野调。因此,主体性以及主体性哲学固然是民俗学的历史前提,或者说存在论前提,但却不可能成为民俗学的逻辑前提,或者是认识论前提,认识论路径的选择只能基于认知的旨趣和认知对象的性质,民俗学研究的目标既然是前现代的地方性传统,那么,它的逻辑前提就不可能是与这种传统格格不入甚至势若冰炭的主体性,也就是说,对于民俗学作为一门科学之所以可能的思考就不应该以主体性哲学为逻辑的起点,否则只能把本来简单的问题变复杂。——选择什么样的出发点,取决于你要到达什么样的目的地,而如果从一开始就选择错了出发的地点,不是误入歧途,就是多走弯路,说不定还会南辕北辙。
    不过,话说回来了,选择什么样的起点,在操作层面上,或许并无一定之规,而是与旅行者的个人性情有关,在读了老大的一系列文章、聆听了老大的一系列讲演之后,我越来越觉得,老大应该属于柏林笔下的“刺猬”,刺猬勤奋而执着,总想从同一个原点出发到达所有的地方,而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狐狸”则随遇而安,眼下流浪到什么地儿就从什么地儿出发,最后能不能到达终点也无所谓,反正这个世界上有趣的地方很多,不妨漫无目的的闲逛。俺这样的懒人,也许只配做个没有出息的永远也不能成精的狐狸。
    正因为老大的原点或者落脚点是在主体性上,老大把民俗学的可能性寄托于主体之间的对话之上就是逻辑的必然,这种对话当然能够达成对话主体(民俗学者和访谈对象)之间的相互理解,问题是,民俗学的最终目的就仅仅是为了达成这种相互理解吗(某一位或几位学者和某一位或几位“民”的相互理解)?这种相互理解又如何能够体现民俗学的学术品格呢?
   

  
[ 本帖由 刘宗迪 于 2006-1-5 00:22 最后编辑 ]
发表于 2006-1-4 22: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刘宗迪 于 2006-1-4 21:45 写道:
..俺这样的懒人,也许只配做个没有出息的永远也不能成精的狐狸。
....



而是一只才气逼人的狐怪。
发表于 2006-1-5 09: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还没来得及回帖,宗迪兄又贴出新的,实在跟不上,没办法,只好把已经写好的先贴上.

想必是在家关了三天宗迪兄实在憋得够戗(不好打扰过洋节日的他人们),好不容易熬过法定假日,元月四日中午12时15分就迫不及待找上门来。宗迪的憋闷心情我是可以理解的(不是不能沟通、不能理解):那洋节日与我何干?民俗学者衷情的是本土传统!
在回应宗迪再次挑起的争端之前,先试着抓个宗迪的(无关紧要的)小疏漏。宗迪一方面说沟通只是一个理论的难题,在实践中本不成问题;另一方面又抱怨人与人之间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沟通”。也许,宗迪的意思是说,在传统社会中沟通不成问题,沟通成了问题是现代性的后果。但我们说的正是——现代。如果倒退回古代,沟通问题的确不大上得议事日程,但在现代社会中,沟通就绝不仅仅是个实践问题,而首先是个理论难题,这不是说我们“想”沟通就一定能沟通成功的,其中有些道理需先弄清楚。实践中遇到了问题是因为我们先在理论上意识到该问题,如果我们先就没有在理论上意识到有沟通问题在,我们在实践中也就不会碰到什么沟通的问题。我们民俗学从来不乏田野调查,但我们何曾把在田野中遇到的交流障碍视为一个问题,在主、客体的认识论关系中,只有我(主体)认识你(客体)的份儿,哪里还允许什么平等沟通的障碍问题出现?沟通问题的出现恰恰在于理论对该问题的先验认识,就此而言,康德、胡塞尔绝非坐而论道。
宗迪之所以坚信只要“想”就一定能找到沟通的“门径”(即使希望沟通的双方各自依据的“传统”、“背景”相差极大),我想,这是因为宗迪相信“传统”的“背景”是可以建构的(所以宗迪说民俗学科“能够对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做出贡献”)。我们设“想”,宗迪和对门邻居,尽管“时间和空间完全不相重合,几乎没有碰面的机会”,但只要“想”沟通,宗迪就可以拐弯抹角打听到邻居的电话号码,给对门打个电话,约个时间和见面地点,当然,前提是对门也“想”。而一旦对门也“想”,那么此时此刻,宗迪和对门的邻居就有了一个共同的约定,这个约定待双方见面时就会成为见面双方共同拥有的“传统”“背景”,现在,既然双方拥有了一个“共在”的时间和空间约定,于是,“时间和空间完全不相重合”的往事就会成为断裂的历史,并为新的“曾在”所替代。但是,即使对方然诺赴约,仍然不能断定对方就一定“想”沟通,也许对方只是敷衍一下宗迪,并不“想”进一步把邻里关系发展为朋友关系。所以,“想”还是不“想”是要紧之处,在这点上,宗迪是对的。但是我“想”,现代人还是“想”沟通的,因为人必须在社会中才能生存,而要在社会中生存,就必须与他人沟通。这其实都是老生常谈。
宗迪一番话语重心长,关键在于指出了沟通的前提条件——“传统背景”。“共在”的传统背景——“曾在”是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前提条件。因此,为了相互沟通、相互理解而进行的对话多半先就围绕着传统背景进行讨论。我们在他乡遇异客,往往爱攀乡亲:宗迪你是山东人?我吕微也是山东人!宗迪你是山东哪儿的人?即墨人?我是莱芜人!这就是在寻求共同传统、共同背景——共在的曾在,以便为下一步实质性的相互沟通乃至相互理解作铺垫。

等有一天我们这伙人真都老了,七十,八十,甚至九十岁,白发苍苍还拄了拐棍儿,世界归根结蒂不是我们的了,我们已经是傍晚七、八点钟的太阳,即使到那时候,如果陌路相逢我们仍会因为都是“老三届”而“相逢何必曾相识”。那么不管在哪儿,咱们找块不碍事的地方坐下——再说那地方也清净。“您哪届?”“六六。您呢?”(当年是用“你”字,那时都说“您”了,由此见出时间的作用。)“我六八。”“初六八高六八?”“老高一。”“那您大我一岁,我老初三。”倘此时有一对青年经过近旁,小伙子有可能拉起姑娘快走,疑心这俩老家伙念的什么咒语。“那时候您去了哪?”“云南(或者东北、内蒙、山西)。您呢?”“陕北,延安。”这就行了,我们大半的身世就都相互了然,这永远是我们之间最亲切的问候和最有效的沟通方式,是我们这代人的专利。六六、六七、六八,已经是多么遥远了的年代。要是那一对青年学过历史,他们有可能忽然明白那不是咒语,那是20世纪中极不平常的几年……(史铁生:《相逢何必曾相识》)

这就是现代人的沟通“门径”。现代人不再生活于传统的社区之内,而在现代的城市“街道”中生活,但也正是以此,现代人更需要传统,以便营造出共在生存的曾在条件。于此可见民俗学的效用。民俗学正是一门现代学科,是应现代问题之约而产生的、以发掘和建构传统为宗旨的学问。在这点上,我同意宗迪的意见,民俗学是“一门关怀传统的学科”,民俗学的基本问题是为现代人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创造先天条件。就此而言,我以为,经典民俗学的文本研究仍有其继续提倡的理由,那种只顾经验的语境研究而忽视先天的文本研究的做法实际是在取消民俗学的学术深度。
但是,民俗学为建构现代共在之先天曾在条件的努力却也隐藏着一个危险,这就是:对传统的发掘工作有可能沦为意识形态的仆庸。这是经典民俗学在其起源处曾经的历史教训,我称之为“民俗学的浪漫主义原罪”。这就是说,对传统的发掘如果不考虑学者以外的其他当事人(我们暂且假定学者和其他当事人都从属于同一传统)的意愿,那么民俗学者的发掘工作就会变成“知识强权”。为此,我们才需要对话。“对话”是说,民俗学者需要考虑民众的每一个体对自己所承载的传统的自我理解和自我解释,这当然首先是学者的“一厢情愿”,但却是民俗学者对学科历史进行反省后所设定的学术理想,因此,“对话”的命题首先是一个批判性的命题,“对话”是针对“知识强权”的负罪记忆所拟订的目标,至少是策略,至于“对话”如何实现,实现的方式究竟如何,在目前并没有一个完善的方案,而是处在实验阶段,比如民族志、民俗志的各种文体试验。
宗迪之所以对“对话”心有不爽,我以为,宗迪的内心仍然潜藏着些须贵族意识、精英意识(我们大家都难免)。宗迪的学术思想深受海德格尔的影响,而海氏对“众人”是深恶痛绝的,而对传统,海氏则无比崇敬。但是,对于传统,我们必须有所分析,我们不能因为现代人之间难以沟通就一味高举“回到传统”的大旗。试问,真的让你回到历史、回到传统中去,你干吗?我想,无论是谁,无论怎样抱怨当前的生活多么的不如意,但是,真的让你回到从前,谁都不干,因为“美好”的“从前”对于“万恶”的“当下”来说向来都是一个批判性的当然也是建构性的标准。所以,说今人难以沟通,古人易于沟通,说这话是有当下语境作背景的,即针对现代人来说的。这就是说,当我们说古人易于沟通是优点的时候,是针对今人而言的,是今人认识到的古人的“无内容的纯粹形式”(我在给安局主持的“家乡民俗学”的笔谈中有所涉及),但古人易于沟通对于古人自己来说,却不全是优点而主要是“有内容”的缺点。古人往往生活在狭小社区唯一性的传统之下,唯一的传统之于古人无疑是一种强制的力量,尽管是一种“温柔的思想”强制,正是在这种温情的强制之下,人与人之间的心领神会却遮蔽着被强制的恐怖,在恐怖主义的氛围中,每一个人都变成了同一个人,由此,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沟通、相互理解才没有什么障碍,但是,这种“没有障碍”正是需要我们批判地审视的,启蒙主义对于传统的集体恐怖主义的批判成果我们今天不能轻言放弃。
个人的生成的确是一个现代性的伟大事件,正如宗迪所言。“越往历史上溯,人越是被束缚于一个更大的共同体之内”(马克思语)。“唯我主义”并不“只存在于(现代)哲学家的思想中”,而是实实在在地已渗透到存在当中(思维和存在本来就是同一的),“成为人生存的基本姿态”。现代社会之所以是现代社会,就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个人可以独立生存于其中的社会,当然,对于个人能否在现代社会中真正独立,思想家们早已展开了猛烈的质疑,但思想家们的初衷却是继续推进个人的独立而不是取消这种独立。当然,我们一方面要讲个人,另一方面也要讲个人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可能摆脱个人之间的关系单讲个人,个人可能被群体所抑制,但个人也只有在群体中才能独立(这又是老生常谈),个体因共在的条件而独立,集体在独立的前提下共在。
至于共在的传统背景基础之一,正如宗迪所说,的确有母子式的亲情,但母子亲情固然是传统共在的充分资源,但绝非现代共在的充分资源而只是其必要资源。因为母子亲情意味着单一的传统,人们面对本己的、单一的传统才可能发生回归母亲怀抱的感觉。而现代人恰恰生活在一个已经脱离了传统共同体的现代社会,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面对的传统不再是单一的,人们可以在不同的传统之间进行选择(这正是现代人得以独立的思想基础,而这也是我在《现代性论争中的民间文学》一文中所格外强调的,可惜发表时此节被删去了),而一旦人们选择了某种传统,他也就同时面临着与认同了其他传统的人进行沟通的问题,这的确如宗迪所说的就像爱情,爱情的本质是不同传统承载者之间的沟通与认同。我们传统的婚姻却非如此,传统婚姻讲究父母之命、讲究门当户对,所谓父母之命、门当户对就是对共同传统的确认。但爱情企图在认同不同传统的个人之间建立认同关系,爱情就是超越各自的传统建构新的认同,如伟大的罗米欧与朱丽叶。爱情问题是现代问题(宗迪说得没错,好象恩格斯也说过类似的话),而且是现代沟通问题最感性的表达。现代沟通问题就是要实现不同传统认同者之间的沟通,如果我们的学科仍然局限于单一传统内部的认同与沟通,那么,民俗学就还没有进入现代。因此,本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一国民俗学”或“多元一体的一国民俗学”的提法,反对的理由中,警惕民俗学成为意识形态的附庸倒还在其次。
对我的上述说法,定会有人反对:对传统的发掘、建构就一定要服务于某种意识形态吗?难道对传统的发现、发明就不可能具有批判性吗?我承认,传统可以成为批判的武器,比如对于土著居民来说,强调本己的传统、强调文化多样性就具有抵制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传统资源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用来抵御外来势力,也可以为本土的极权主义统治提供合法性口实,极权统治者往往号称是传统的唯一合法继承者。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回归传统呢?换句话说,我们该如何重新解释传统呢?
传统社会是一个以集体为主要取向的社会,古代希腊亦不例外;而现代社会是一个以个人为主要取向的社会。个体自由,作为人的本质尽管在人类历史上一直处于潜伏的状态(但并非没有个别的显现,历史上那些伟大的爱情就是例证),但一旦为人类整体所认识,就上升为公认的人类精神至高、至尊的普遍必然原则,今天,我们必须用这个最具普遍性、必然性的人类原则来审视历史上已提出的各种价值原则。我们只有将所有其他的人类原则奠基于个体自由的原则之上,接受“基本原则”的检验,人类曾经创造的其他价值原则才能够获得充分的合法性。因此,传统,作为价值资源例莫能外,只有当传统被奠基于最具普遍性、必然性的人类原则之上时,传统才能够获得在现代社会中被发扬光大的合法性。这就是: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一般原则要服从最高原则。就此而言,现代民俗学的根本原则、最高原则不是奠基于共同传统基础上的母子关系原则,而是奠基于不同传统基础上的爱情关系原则。民俗学的终极关怀是现代社会中自由个体之间“爱”的共在,“爱情”是现代民俗学的情感基础、价值前提和信仰的绝对出发点,进而也是其理论的间接出发点。
那么,民俗学应不应当关心“民众”呢?如果民俗学“不再”关心群体的民众,民俗学还成其为民俗学吗?当然,“后现代”的民俗学不是不应当再关心民众,而是说不再关心无关乎个体自由的民众。民俗学的学术史研究之所以始终关注“民”的问题,就在于在经典民俗学中,“民”的问题直指民俗学的基本价值立场。在对民俗学“民论”的反思中,我们认识到民俗学可能忽略的个人自由问题,而通过对民俗学“民论“的反思,我们恰恰可以发掘出经典民俗学在其起源处的个人主义蕴涵(参见拙作《现代性论争中的民间文学》第五节),从而光大我们的伟大传统。而像宗迪那样对民众——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不感兴趣”,不进行反思,恰恰是最有可能落入意识形态附庸的窠臼。
宗迪提出“回到主体之前”的命题,借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就是:我们不应当只研究存在者(民众主体),而应该研究先于存在者的存在(传统文本——习俗)。我们以往的失误就在于只研究存在者,而存在本身却在存在者到场之际抽身而去了。果真如此么?其实,经典民俗学恰恰以研究传统文本为基本路径,与此同时,民众主体(主要的集体)借助传统文本而进入了公开场。我们始终记得索绪尔的论证,先天的语言乃是集体的产物。传统也是这样,作为先于个体经验的先天传统正是集体的造物。宗迪对主体“不感兴趣”,但在传统中正有集体性在,宗迪在不知不觉之中仍落入了集体性的主体性牢笼,而如果不对传统中所蕴涵的集体性进行反思而简单地回到主体之前,无疑是一步险棋。当然,我们也仍然可以继续借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尽管经典民俗学以研究传统的存在为基本路径,但实际上,民俗学仍然遗忘了存在,而只是研究了存在者,因为民俗学把本来应当是“存在”的传统也弄成了一个传统的“存在者”,即弄成了一个凝固的现成之物,而与其中存在的真精神却失之交臂了。
那么,我们是否就不要回到先于个体主体的先天存在(传统背景)呢?非也。我本人恰恰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有效沟通除了回溯到主体之间存在的先天之领域是无法达成的。局限于经验性的语境,人与人之间只能达成临时性的共识,而像个体自由这样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人类基本价值原则并不是可以通过对语境化的经验进行抽象所能够获得的。就此而言,我们必须立足于现代与传统进行存在论的对话,通过现代与传统在人的先天领域的对话,重新发掘(发现)传统、解释(发明)传统,对传统不做现代理解和解释只会助长作为存在者的传统的继续蔓延滋长,比如目前的“申遗”工作,到场的仍然是作为存在者的传统,而传统所蕴涵的个人的存在价值却始终没有得到关注,没有出场。
已经写得过多了,其实多是移花接木,借用宗迪的现成命题,还掷给宗迪。也许文不对题,没有真正回应宗迪,倒是把宗迪冤枉了。无论如何,宗迪的命意是强有力的和富于启发性的,只是浪漫主义的高贵气质始终难移,而这也是我最钦羡于宗迪的,尽管我始终强调对浪漫主义要进行批判性的检验。
发表于 2006-1-6 00: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这边厢老大的禅杖耍的呼呼响。俗话说;好汉不吃眼前亏。俺且躲过这锋头,等捉摸透了老大的招数,再慢慢讨教。
这等热闹的时候,施爱东的人呢?
发表于 2006-1-6 01: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并不是个个如两位哥哥般才华横溢的。
兄弟我读书少,笔头涩,三拳打不出个闷屁。

我明早一起来就写,看熬到天黑能不能熬出点东西来。
如果实在写不出来,就请宽待两天。

才气有别,有人盈有人缺。
所以,我可以催你们,你们不能催我。
我若催你们,我是执鞭马夫;你们若催我,你们是万恶黄世仁。

发表于 2006-1-6 02: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兄台此言差矣!
如今年月,气粗的是杨白劳,心虚的是黄世仁。
何者?心黑不敌脸厚是也。
兄台以杨白劳自居,不亦自立于不败之地者乎?

 楼主| 发表于 2006-1-6 14: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之农 于 2006-1-4 20:40 写道:
如果真能完,在下倒要说你俩是绝代双娇啦!
顺便一顶:没有人文关怀的人文社会科学,会是怎样的呢?

之农兄问得好。
我就从这里入手来谈点自己的想法。


[ 本帖由 施爱东 于 2006-1-6 20:00 最后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6-1-6 14: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尽管论争没有结果,但两位哥哥所提出的问题,却促使我不得不反思自己从事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的意义何在。
  其实一直以来我也在思考这样一些问题:所谓的人文科学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谁在阅读我们的研究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除了一本圈内人偶尔翻阅的"著作",还能是什么?我们今天的最根本的人文理念比起诸子百家与古希腊哲学又进步了多少?我自己所能想到的,以及别人所给予的答案,都让我悲观,非常悲观。
  退一步,具体到民间文学。
  先说史诗研究。现实中的史诗传承有许多关于神授的以及仪式的神秘现象,不同传承者演述着绚丽多姿的无数异文。支持史诗延绵不绝的活力源泉,正是这种神秘的力量以及它的异文的丰富性。我们研究着史诗,我们要揭秘这种神秘的力量,我们要整理出版权威的史诗传本。如果我们不成功,我们在浪费社会资源;如果我们成功了,我们就严重地破坏了史诗传承的这种最富有意义的演述条件。那么,我们研究史诗的意义究竟何在?难道真的只是为了向世界说明我们确实有一些可与《罗摩衍那》比美的活态史诗?
  再说故事研究。过去我们一直相信故事的文本是无限丰富多样的,我们对于"听故事"常常抱有浓厚的兴趣,但是,阿尔奈非要弄个故事类型出来,这还不够,汤普森还要一网打尽全世界的各种故事母题,普罗普则告诉我们,故事的结构法则也是极其有限的。于是我们知道了,类型是有限的,母题是有限的,结构法则也是有限的。如此一来,故事还有什么听头?自从学会了类型分析与结构分析,我现在连黄色笑话都听不出味道了,别人讲完前一半,我基本已经猜出了后一半,于是,我再也笑不起来。起码在我的生活中,故事死了。
  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我们的研究工作,对于民间文学现实传承的生态环境来说,是有害无益的。几千年不研究它,它活得好好的;我们一研究它,它反而要濒危了。
  但这是不是说,民间文化、神秘现象之类就应该任其自生自灭,我们就不必去研究了呢?当然不是。探索万事万物的奥秘,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所有的人文现象,只要呈现了问题,就一定会有人要探究其内在的结构与渊源。这个工作,我们不做,别人也会做,这不是所谓的"学术伦理"所能阻止得了的。
  当我们着手研究的时候,下一个问题又出现了。人文现象存在"本质"吗?世界存在"真理"吗?如果今人与古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主体间的平等对话已经成为不可能,我们的文化研究还有意义吗?事物的奥秘还有可能被揭开吗?
  前不久单位组织去西安考察,途中我们问导游:大雁塔为什么以"大雁"命名?于是导游给出了一个有趣的民间文学的答案。大家"哦"的一声,都满意了。可是这时,一位同事很博学地指出了导游的历史知识上的错误,并给出了更为"正确"的答案。大家又"哦"的一声,更加满意了。但是,我们还可以再问,这位同事给出的答案就是"真理"吗?我们无从得知。我们继续思考这个问题:哪个答案是"正确"答案对于游客来说很重要吗?好像并不重要。关键是我们需要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来满足我们。如果没有同事的掺和,导游的答案已经让我们很满意了。但我们为什么最终相信了同事而没有相信导游呢?是因为我们更认同同事的"学者"身份,以及后一答案的合理化程度。假设有个唐代历史专门家在场的话,他也许还会给出一个更加"真切"的答案。
  人文科学就是这样一种工作:不断地制造着各种各样的可以满足我们好奇心的"理性叙事"。
  所谓学者学问水平的高低,是依靠学者所做出的理性叙事之"可信度"的强弱来判断的;而研究能力的高下,是依靠这种理性叙事的"创造性"和"解释力"来判断的。
  那么,我们又依据什么来判断一种叙事是否可信或者是否具有解释力呢?
  依据我们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也即"共识"与"逻辑"。
  但是,依据共识与逻辑建立起来的知识就一定是可靠的吗?答案却不是肯定的。因为共识本身还只是主体之间达成的一致认识,它并不是事物的真相本身。比如,过去我们一直认为端午的龙舟竞渡是源自于对屈原的纪念,基于这一共识可以生发出许多的学术讨论,但是,闻一多的《端午考》却打破了这一共识,于是,建立在"纪念屈原说"基础上的学问就全都坍塌了,闻一多的新观点又成为我们的新的共识,但是,今天我们发现,闻一多也靠不住了,于是,我们又得从头开始。反观整个学术史,我们的人文科学就是在不断的"达成共识--推翻共识--达成新的共识--重新推翻共识"的循环往复中蹒跚着发展的。也就是说,"共识"其实是一种可以反复更换的"游戏道具"。
  如此一路追问下来,我们最终会发现,所谓的人文科学、所谓的学术研究,其实只是一种游戏方式。所谓的"学术共同体",其实只是一帮专业的"学术玩家"。
  学科领域就是游戏种类,学科理论就是游戏的道具,学术方法就是游戏规则。不同的学术共同体分别执着于不同的游戏种类,使用不同的游戏道具,但是,却遵循着大致相通或相近的游戏规则。
  一种游戏是否具有足够的魅力,主要看其道具与规则的配合是否能生成足够多的变化、具有刺激人类智慧的活力。游戏总在吸引玩家。游戏没有足够的活力就难有高手的加入,游戏本身以及游戏玩家的工作也就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可。
  我有一个学生叫许银川,下棋的人都知道,当今中国象棋界数一数二的高手。他曾经向我讲过如下意思的话:中国象棋发展到现在,棋局的变化已经快要穷尽了,即使像他这样,也可能几年都创不出一手新招,国手间的过招,现在只能比状态和经验,如果一个棋手打定主意不想赢棋,他要逼和对手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听了这话我有点失望,我还以为中国象棋真能冲出亚洲走向世界呢,现在看来,如果不改变下棋的规则或边界,中国象棋作为一项国家级的体育运动,恐怕也快要走到尽头了。
  游戏在其运作过程中总在不断穷尽规则之下的各种玩法,一旦玩家把一定规则与道具之下的游戏花样玩尽了,游戏就会变得缺少活力,很难再吸引高智商玩家的加入,自然也就失去了它的潜在市场。这时,部分地修正规则或者变换道具,就成为游戏重焕活力的必由之路。学问也是这样。经史子集被我们翻烂了,我们就得试着下田野;田野中困惑不前了,我们就得考虑洗脚上田;历史学忧心忡忡喊着下田野的时候,民俗学界却有人正嚷嚷着要告别田野;东方的现代性还刚刚开始玩起,西文已经玩起"后"现代了。其实道理都是一样的,若是一种学术游戏被一帮学术共同体玩到了没有任何新意,负责任的玩家们就必须重新考虑这种游戏的规则与道具,寻找一种新的玩法或新的游戏。
  八十多年前,王国维率先提出用纸上之材料(传统文献)与地下之新材料(考古发现)相互参证的方法进行古史研究。一粒棋子的增加,使得史学研究能够在传统的文献游戏之外,别开一片洞天,大大地发展了原有的游戏空间。随后,顾颉刚在此"二重证据"之外,又加上了一条"传说"的史料证据,使得1920年代成为了中国史学的革命新时代。在此基础上,顾颉刚提出了层累造史的假说,开始了对整个中国上古历史的全新阐释。今天,顾颉刚的古史辨派又逐渐成为了历史,新的历史人类学派在新的方法论指导下,又重新开始了新的一轮史学游戏。
  人文科学的发展总是在不断地竭尽既有学术资源,发明新的学术话语,开拓新的学术领域。任何一种新的理论的接受过程,都是一次游戏道具的增加或游戏规则的变更过程,它总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既有的游戏方式。
  在民间文学界,所谓的"四性特征"等理论术语早已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学科共识,但是,基于这些共识所能生发的学术游戏早已经发挥到了尽头。旧的理论术语再也翻不出新的花样了。面对同一块学科领域,同一个学术对象,旧的话语体系已经无法借用以训练新生人才。我们只有更换新的游戏方式,才能继续我们的学术游戏。而我们的问题恰恰就在于,我们还没有新的游戏规则。我们不知道新的游戏将怎么玩,才能让整个知识界认为我们的玩法值得玩,才能够挽狂澜于学科之既倒。
  那么,一个学科领域的新的游戏规则又将如何制定?它受到了哪些因素的制约呢?
  评判个体学术能力的标准,是个体对于当下游戏的熟悉程度,以及运用游戏规则的灵活程度。尽管从今天的故事理论来看,顾颉刚《孟姜女故事研究》中的一些观点可能已经过时,但是,顾颉刚在他那个年代所具有的理论条件下,把当时的人文科学的游戏规则灵活运用到了几近极致。在这一点上,他是特出于同时代的其它史学与民俗学同仁的,所以说,大师的经典地位是永远不可超越的。我们并不因为《孟》作中部分观点的过时而否定顾颉刚个人的学术能力。
  同样,评判一个学科学术水平的标准,也只能是在"共时的价值体系"中间得到确认,也即只能在与兄弟学科的共时比较之中得到确认,而比较的标准也只能是这一时代的共时的价值标准。在当今这个"科学的时代"中,我们只能以"科学方法"来作为我们的竞争原则,同时也只能以"科学标准"来作为我们制定游戏新规则的出发点,重构我们的具体学科的游戏规则。舍此之外没有别的出路。我们生活在这一科学的话语空间,我们不可能揪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从这一点上来看,民俗学如果不遵从于科学的权威话语,就无法立足于当今的学术之林。
  从学术自身的发展历程来看,人文科学的研究工作纯粹就是一种徘徊于建设与破坏之间的循环游戏。一种新的游戏方式的确立,往往是建立在对旧的游戏方式的破坏之上;新的游戏方法的积累过程,同时也是这一游戏不断走向"熵增加"的过程,当游戏的新鲜花样彻底穷尽的时候,游戏的熵也达到了最大,也就意味着这一游戏不再具有任何生机和活力了。但是,旧游戏的退出并不意味着游戏活动的终结,事实上,任何扰动产生的蝴蝶效应都有可能引发新规则或者新游戏的产生。
  这就是人文科学的发展历程。我们的研究工作总是在不断地破坏旧的文化格局,催生新的文化格局,如此循环往复。民间文化研究亦然,即在不断的破坏之中不断催生新的生态平衡。这是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至于人文科学的实用价值,那主要是被我们人文学者的当下话语构建出来的想像图景,是我们用来争取国家资源的一种托词。国家也深知这种价值的虚幻,于是,每年不多不少的给点经费,以平复人文科学工作者的心理失衡。民族国家对待人文科学的态度,从来就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越是太平盛世,人文科学越是发达,但是,国家越不关注人文学者在说些什么,只有当社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时候,国家才会要求人文科学出来向社会发言。
  事实上,我们的科研成果最终还只是我们自己的消费品,我们的著作只有我们自己在阅读。我们必须清楚,我们是在利用国家资源进行自我生产。不了解这一点,我们就会活得像个怨妇似的,总在追问国家为什么每年只给我们这么一点钱。
  如果说人文研究只是一种游戏,那么,这种游戏的价值又在哪里呢?我们又有什么必要不断去重复这种游戏呢?
  暂且抛开吕微与宗迪所高倡的伦理价值不说(我从不反对两位的观点,我只是认为在此之外尚有"科学"的意义)。人文科学研究在"科学"观念下的伟大意义,不在于对真理的认知,而在于它是一种高尚的智能训练,在于通过不断更换道具与规则的游戏练习,锻炼了知识阶层的思想能力和工作能力。
  我们的研究工作,主要是在知识阶层展开的。通过学校的培养、单位的压力,我们必须努力地习得和遵守各种学术规范,同时,在这些学术规范的镣铐下,不断展开我们的思想、训练我们的能力,尽可能地推陈出新。
  因此,我们必须要求这项活动本身具有可创新的活力,而不是一项已经穷尽了创新可能的陈旧游戏。
  我们也不必杞人忧天地认为我们的研究工作真的就会把民间文化逼上绝路。只要"民间"还在,就永远会有新的"民间文化"形态产生,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尽管今年的草已经不再是去年的草,但它一样还是"野草"。
  学术活动与竞技活动一样,专业学术工作者就是职业运动员,学术出版和学术会议就是我们竞技的舞台。大家通过学术交流,彼此习得经验,逐步取得共识,确立游戏方式,以奠定范式。当我们把《柳如是别传》捧成一种学术典范的时候,我们决不是说《柳》著比别的其它著作具有更厚重的人文价值或者社会意义,而是说陈寅恪在当今的科学规范与史学规范下,把逻辑与考证的优势都发挥到了一种极致。同样,当钟敬文先生把《孟姜女故事研究》奉为民俗学界"论语"的时候,他强调的决不是《孟》作中体现出来的什么爱情至上或反抗强权之类的反封建的社会功能与教化功能,而只是它在民俗学研究工作中的典范意义。
  当然,一个真正的玩家可能不屑于充当什么典范,更不愿意考虑其研究工作的社会意义与人文价值,他可能只是想把游戏玩到最好,把自己的聪明才智挥洒得淋漓尽致。他的工作本身,就在创造一种新的文化。这就是纯粹的学术。






[ 本帖由 施爱东 于 2006-1-7 06:56 最后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6-1-6 21: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这点破玩意,整整写了我一天,像拉羊屎一样,一点一点往外挤出来的。
真累呀。
简直要竭尽我的全部脑屎了。
虽然写得粗糙了些,暂时就这样交差吧。
宗迪你想批就批吧。
我得去煮晚餐了。
发表于 2006-1-6 22: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多吃点高丽参补补身体。:)
发表于 2006-1-7 01: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记得当初,谈起文学,我有这样一个比喻。
    很多人爱上文学,就好像是看到鱼缸里游来游去的热带鱼,因为喜欢,所以有亲近的冲动。
    OK,就捞一条上来,细细研究。究竟这条鱼有什么特色?跟别的鱼有什么不同?是外形还是颜色的差异?仅仅观察表面是不够的,那么剖开来看看,它的内部构造是什么样的?它有什么样的骨架?什么样的肌肉纹理?是什么内在动因造成了它与别的鱼的不同?又或者,它跟别的鱼游的姿势有什么不同?是上下左右,还是先左右再上下?再剖开来看,是什么造成了它游动方式的不同?哪一种更利于生长?更有市场价值?等等等等......
    也许你真的把它研究通透了,可是它还是一条活鱼吗?它还是你当初单纯的喜欢着的那条鱼吗?
    一个学唐诗的朋友告诉我,早先她没学这个的时候,真是爱啊,所谓三日不读杜诗,便觉口臭!可是现在,她都不记得有多久没有好好欣赏这些诗了。纯欣赏。准确的讲,一看见这东西,就顶!
    我是多么庆幸自己没有去研究唐诗宋词啊,好歹,给自己留了几条观赏鱼。


发表于 2006-1-7 11: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RE:【一场没打完的官司】田野是实验场OR我们的生活本身?

施爱东 于 2006-1-6 14:30 写道:
  尽管论争没有结果,但两位哥哥所提出的问题,却促使我不得不反思自己从事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的意义何在。
  其实一直以来我也在思考这样一些问题:所谓的人文科学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当然,一个真正的玩家可能不屑于充当什么典范,更不愿意考虑其研究工作的社会意义与人文价值,他可能只是想把游戏玩到最好,把自己的聪明才智挥洒得淋漓尽致。他的工作本身,就在创造一种新的文化。这就是纯粹的学术。
......




有这样的思考,看来是想做一只“猛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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