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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明年"无春"正常历法演变 不宜结婚说法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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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6 20: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年"无春"正常历法演变 不宜结婚说法荒唐  
2009年12月06日 14:23:5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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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天津12月6日电(记者 周润健)目前,在社会上流传这样一种说法,“2010年是‘寡妇年’‘无春年’,不宜结婚”。这种说法困扰了很多打算明年结婚的恋人。为躲“寡妇年”,很多年轻人更是扎堆在今年年底结婚。对此,天文专家指出,明年“无春”系正常历法演变,不宜结婚说法很荒唐,适龄青年在选择婚期时还应顺其自然。

    天文专家介绍说,从2010年2月14日至2011年2月2日,为农历的“庚寅年”,俗称“虎年”。2010年的立春在2月4日,而农历是“己丑年”,俗称“牛年”,所以这一年确实没有立春节气,但不是没有春天,民间称这样的年份为“无春年”“寡妇年”,不宜结婚。

    中国人认为春是繁衍的最好季节,而立春是春季的开始,所以觉得没有立春节气对结婚来说不好。其实,这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天文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民间通用两种历法,即公历(阳历)和农历。阳历平年有365天,闰年366天。农历平年354天,闰年383天。阳历一年中肯定有24个节气,大约每半个月逢一个节气。而农历平年和闰年的天数相差悬殊,故闰年有25个节气,平年有23个或24个节气。因为立春在岁尾或岁首,所以经常出现立春节气跑到了上一年的岁尾或跨到了下一年的岁首,这样就出现了“两头无春”或“两头都有春”的现象。

    天文专家表示,不论“无春”“双春”还是“单春”,都只是阴历和阳历之间转换时的“阴差阳错”,与吉凶无关。有关“无春”不宜结婚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

    据了解,每19年中就有7个年头是“无春年”,上一次“无春年”是在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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