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宪 发表于 2006-3-22 14:38:35

[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
                                        ----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
                              
                                        第二号通知

尊敬的各位学界同仁:
   
    由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长江大学学报联合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将于2006年7月20~26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本次会议旨在交流和学习国内外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利用,推动地方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真诚欢迎各位学界同仁聚首楚乡,畅游清江。现就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多样性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文化生态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学学科建设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个案研究
   5.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交流

二、会议安排
   1. 7月20日: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桂苑宾馆)
   2. 7月21~23日:主题发言和分组讨论(以分组讨论为主)。
   3. 7月24~25日: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实地考察。
   4. 7月26日:返程(既可从长阳离开,也可回到武汉后返程)

三、论文提交
    论文提交方式:电子文本(地址见下面联系人)
    论文提交的截止日期:2006年6月10日前
    会议专家组对提交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后,秘书组向入选者发送会议正式邀请。专家组还将根据论文内容安排会议代表作大会发言或分组讨论。

四、费用
    国内学者(含港澳台地区)交纳会务费200元人民币/人,国外学者为150美元/人,主要用于资料和考察。此外,会议代表的往返路费和住宿费需自理。

五、会后组织代表参观长江三峡大坝,时间一天,费用200元自理,自愿报名参加。

联系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地址:武汉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联系人:刘旭平电话:027-67868282(办)027-61290961(小灵通)
传真:027-67868353
E-mail:xupingliu@263.net
         徐金龙电话:027-67868346(办)027-62175436(小灵通)
                E-mail:xujinlongccnu@yahoo.com.cn
               

                           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2006年3月15日

陈建宪 发表于 2006-3-22 14:45:35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各位同仁,对会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跟贴。

施爱东 发表于 2006-3-22 17:02:34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又要出门去考察呀?
会不会又住那种又阴暗又潮湿的小旅馆呢?
会不会又抓我们去听那些地方小官员们做秀呢?

徐金龙 发表于 2006-3-22 19:42:41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施主言重了,取笑了啊。
上次招呼不周,罪过。
不过这次有经验了啊。

施爱东 发表于 2006-3-22 20:29:19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正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所以我得丑话说在前头:

首先,最好请事先说清楚,200元的用处说是用于考察,但含不含外出考察的路费和住宿费?
上次会议事先就没说清楚,人去了之后告诉我这个自理那个自理,交完了住宿费、会务费、考察费之外,居然还要交什么500元住房押金,害得我囊中空空,差点没向人借钱。外出考察期间,连一支冰棍都买不起。

其次,日程安排最好让我们知道得更详细一点,不要让我们进了会场,才知道是必须坐在大课室的板凳上,听地方学校的小官僚高高地坐在主席台上做报告。
早点让我们知道了就可以不听这一场。对吧?


[ 本帖由 施爱东 于 2006-3-22 20:39 最后编辑 ]

陈金文 发表于 2006-3-23 19:34:22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施爱东 于 2006-3-22 20:29 写道:
正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所以我得丑话说在前头:

首先,最好请事先说清楚,200元的用处说是用于考察,但含不含外出考察的路费和住宿费?
上次会议事先就没说清楚,人去了之后告诉我这个自理那个自理,交完了住宿?......
哈哈哈,施老弟,倒也快人快语。如此计较起来,还真的是囊中羞涩?小官僚做秀,只要能给提供点方便,我看倒不必在意。我惦记的是正式的书面会议通知,不然可真要全部自理了。请把给我的通知寄到广西民族大学中文学院来。愿通知早来,因为这里要级级审批。

[ 本帖由 陈金文 于 2006-3-23 19:36 最后编辑 ]

宜家 发表于 2006-3-23 19:52:21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看来咱要恶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了,至少要靠在大命题之下,别离题太远。
论文还要过评审的关啊,好严格。不通过咋整?:lol:暑假可以早点回老家避暑啦。 :jump:

[ 本帖由 宜家 于 2006-3-23 20:15 最后编辑 ]

蔷薇剑 发表于 2006-3-23 20:38:38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陈老师接手论坛的时候,说起过本届的主题,好像是仪式、信仰还有什么,我对前两个感兴趣,敏感些,就老惦记着。怎么换了题目了?
什么民间文化的内容也要非物质一下吗?那么民众心态啊,日常生活的常景啊,还有老百姓搞个驾乩扶鸾这样的事都挺有意思,如果只有纳入非物质遗产的视野才能讨论,那么那些跟遗产不沾边的、也很有说头的事上哪儿说去?
前几天我那个信基督教的姨妈说我做的民间信仰调查是“给魔鬼代言”,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么强势的概念又想来一统民间文化的天下。我在此申明,我热爱我的姨妈,我热爱民间文化,我也尊重用原罪或者“文化遗产”这样的纬度去看问题;而且既不反对基督教,也不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只是不太喜欢文化强权。
或许这个遗产运动可以让我找到份工作,不至于衣食无着,我要感谢这个运动,阿门。
[ 本帖由 蔷薇剑 于 2006-3-23 20:56 最后编辑 ]

戈兰 发表于 2006-3-23 21:45:09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我要非,飞跃物质
一种接近光的感觉
非物质是梦想无边无际的能源
非物资文化有一种骄傲尊严的美
巨大的泡沫现在就要破裂
飞溅的碎屑就要变成遗产
非非非非非,飞跃物质
追追追追追,绝不后退
非非非非非非,飞跃物质
追追追追追,绝不后退
……
我要非
我想非

从今后我要看破红尘
从今后不再想入非非
从今后不在无事生非
从今后我要痛改前非
非非非非非……
从今后只在梦中和我的遗产相依偎。
:mad:
[ 本帖由 戈兰 于 2006-3-23 22:11 最后编辑 ]

蔷薇剑 发表于 2006-3-23 22:22:43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花非花,
雾非雾,
夜半来,
天明去。
来如春梦几多时?
去似朝云无觅处。


别误会啊!我可没说非物质宿命论的话啊。非物质怎么了可不关我的事。
只是白居易的一首诗而已,非非非非,好玩,就像戈兰老师的歌。


[ 本帖由 蔷薇剑 于 2006-3-23 23:47 最后编辑 ]

黄景春 发表于 2006-3-24 09:17:23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我想,借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壳,可能是承办方(毕竟是九头鸟啊 :D)的妙处。在全国人民重视非物质的政治背景下,打出这面旗帜可以得到领导重视,审批和支持都方便,动用某种资源就少了阻力,最后也就方便了与会者。(但愿如此,阿门+阿弥陀佛!)谁让非物质文化一夜之间爆发了、强势了、红得发紫了呢?至于非物质这个大箩筐有多大,装进所有的民俗文化应该没有问题,毋庸担心自己的论文在非物质世界找不到位置。

蔷薇剑用几句诗映照“非物质宿命论”,很佩服,真是深悟易理的预测高手。像咱们用搞政治运动的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恐怕虎头蛇尾的多,过几年“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的结局隐隐可见。



[ 本帖由 黄景春 于 2006-3-24 09:26 最后编辑 ]

之农 发表于 2006-3-24 17:48:37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首先向母校的老师与学友致以崇高敬意。
    办会是一件费力劳神之事,繁杂的接待工作,难得周至无瑕,而几年几会,真是值得我们这些学子倍感荣耀。想来与会学者、同仁,都不会因小事不周有所怪怨、多虑,既是尽心尽力推动学术发展,我们只有感激才能表达心意了。
    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命名,是第四届会议所选主题,可以看作一种武汉特色-----九省通衢、包纳四方之气质。
    其实,任何命名,只要涵蕴对象、容诸自由、求真达理,即为可嘉之名。更况非物之名,乃对应于当代人类所专注之物质而名,所示所省,皆为深刻、反思大题,实在是我们学科又一重要的发展机遇,切不可妄自菲薄、略逊思才。
    再,民间文化青年论坛届届而上,渐趋佳境,必行敏感、时代之风,及时与当代对话、与人类对话、与学术界共同的理论背景对话,不囿于古、不流于随。是故,有大师,有学术,有传统。:)
[ 本帖由 之农 于 2006-3-24 17:52 最后编辑 ]

施爱东 发表于 2006-3-25 17:26:07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之农兄大可不必担心。
牢骚归牢骚,就是冲着陈建宪三个字,好歹也得跑一趟的,就算五百大洋一晚,住到阴冷潮湿的跳蚤间。

海棠依旧 发表于 2006-3-28 20:52:26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施大侠的贴子,直看得我瞠目结舌。佩服佩服,大侠大侠。
想来在武汉办的会,很是令人不满意,无论是从学术学准还是物质条件,包括旅游环境,都是无法言说的呵。大概是处的位置非皇城根下,学术的一惯取向又不太重西学,办起来是不是也让人觉得是蚁撼大树,自不量力啊?
不过对这蚁还是很佩服的。

之农 发表于 2006-3-28 23:23:37

RE:[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

海棠依旧 于 2006-3-28 20:52 写道:

    想来在武汉办的会,很是令人不满意,无论是从学术学准还是物质条件,包括旅游环境,都是无法言说的呵。大概是处的位置非皇城根下,学术的一惯取向又不太重西 ......
   
   如是海棠,言词之如是,料必为“想来君子”,事实如何,倒不必在意。
   据现代史记,皇城与西学确有深切关系,而国学传统,也自是流水汪洋。武汉三镇,开民国先绪,西学理想当不言自明。不过出于“想来君子”之方法、观点,既是“想来”,其言之糊涂,也就不必大惊小怪了。
   
    至于“很是令人不满意”,但愿是对武汉办会的一种建议与坦诚的批评,而不是所谓“想来”之信口悬河。

    北京之办会,确有皇家气派,而其所养奴才思维,也是一绝。
   
    不过当真而论,学术会议与皇家、奴才其实都不相干。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重要公告]第四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