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汁小曼 发表于 2008-12-24 20:01:32

《金枝》中关于杀神的思考——以藏族为例(杨曼)

弗雷泽的《金枝》以这样一个故事为开头:在罗马附近的内米湖畔,在阿里起亚的丛林中,有一座森林女神狄安娜的神庙。按照习惯,这座神庙的祭祀向来是油一名逃亡的奴隶来担任的。这逃亡的奴隶一经担任祭司,便不再受到追究。不仅如此,他还有一个十分显赫的“森林之王”的头衔。然而他过的绝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生活。他时刻守卫着在神庙左近长着的一株高达繁茂的圣树。他手持利刃,无日无夜、时刻警觉地看守着这棵树,深恐有人走近它,因为其他任何一个逃奴只要能够折曲这棵树上的一节树枝,就可以获得同这位祭司进行决斗的权利。而如果在决斗中又能杀死这位祭司,他就可以取前任而代之,从此成为新的祭司和“森林之王”。这其中暗含了杀神的主题。在藏文名史《贤者喜宴》中写道: “王子长到能骑马的年岁,父王依凭‘神绳’升往天空,神王无尸骸如虹逝去,陵墓建于天界。”此引言说明了王子约到十二、三岁,阅世不深的时候,其父王就必须“升往天空”。就此,我就拿藏族中的杀神和《金枝》中的杀神进行比较,以期找出他们的共同之处。
首先,被杀死的都是“神”。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原始社会神与人在某种语境下是统一的:拥有祈雨本领的巫师被看作神,国王或者君主被看作是神。《金枝》中列举了很多国王被杀死的例子。据藏族古史《柱间史》记载:古代藏族有十二名苯波。他们既是总管一切精神文化的巫师,又为当时藏族十二小邦之酋长,是集巫师与酋长于一身的特殊人物。在许多国家,在各种时代,都曾存在过集祭司与帝王于一身的人物。他们具有半人半神、或半神半人的性质。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藏族古代历史上第一个国王及其赞普(国王)诞生了。根据藏文史料,这位国王名叫聂赤赞普,属于藏族古老的四大姓氏名下的莫姓氏。他武艺高强、谋略远大,依据武力征服了原先的十二个小邦,并建立了统一而强大的王国,成为藏族历史上第一位赞普,他实际上是一位文武双全的古代英雄人物。
其次,国王是不能自然死亡的。如果人神像我们所说的自然死去,照原始人看来,要么是他的灵魂自动离开他的身躯,拒绝回返,要么是按照更常见的说法,他的灵魂被魔鬼或巫师摄走,或者魔鬼阻碍了游魂返体。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人神的崇拜者都失去了人神的灵魂,他们也随之兴盛不起来了,甚至他们的生存都受到威胁。藏族的巫师们宣称国王的生是“如乌飞来”,死是“如虹逝去”。诸如此类的说法,都表明杀死国王的目的是保存神的永久性生命。
最后,杀神的行为是使灵性走上为我服务的轨道。弗雷泽在《金枝》中写道:“希卢克人既然把他们的君王看成神灵的化身,人、畜、庄稼的兴旺都暗暗依赖他们,自然对他们表示最大的尊致,对他们爱护得无微不至。所以神王的健康欠佳或体力稍现衰弱,也就被处死。”然而,在藏族有了国王之后,巫师们在社会的巨变面前不甘示弱,反而更加强化自己的巫师地位,声称他们具有能为人们的利益去控制大自然的能力,是神与人之间的代言人,使自己具有半人半神的性质,甚至超越神之上。这样一来,聂赤赞普虽然身为国王,号称天王,也被牢牢控制在巫师的严密监督之下。在实际上已没有了国王的真正尊严和自由。巫师们主要利用国王的登基和丧事二大途径来对其进行管制,使国王失去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力。希卢克人当国王的神力逐渐减弱以至于不能庇佑他们,给他们带来福祉时,便将他们的神也就是国王杀死,而在古代藏族巫师为了自己的利益将国王杀死。
在人类的童年时期,杀死国王的行为是一种正当的社会现象。尽管杀死国王的目的大同小异,但在处死国王的手段上却各显神通。弗雷泽在《金枝》中列举的种种杀神的例子与上述藏族巫师杀害国王的例子有着相似之处。
以上是我对杀神的一点浅显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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